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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增加公交车次数,油价涨了更开不起车了!

发表于2012-03-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表于2012-03-20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9180元和833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580元和873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执行。

发表于2012-03-20
附:一、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品种调整前供应价格调整后供应价格


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Ⅱ)(标准品)85809180


供军队等部门用0号柴油 (标准品)77308330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7770837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55706170


航空汽油(标准品)1014010740


二、各省区市和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90号汽油(Ⅱ)90号汽油(Ⅲ)0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103809600


天津市9935


9085


河北省9935


9085


山西省10005


9140


辽宁省9935


9085


吉林省9935


9085


黑龙江省9935


9085


上海市


103609570


江苏省9990


9125


浙江省9990


9140


安徽省9985


9135


山东省9945


9095


湖北省9960


9110


湖南省10000


9170


河南省9955


9105


海南省10080


9220


重庆市10150


9295


广东省10015102459155


广西自治区10080


9220


宁夏自治区9940


9085


甘肃省9920


9105


新疆自治区9715


8980

发表于2012-03-2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9950


9100


福州市9990


9130


南昌市9955


9105


成都市10155


9320


贵阳市10115


9245


昆明市10145


9275


西安市9920


9095


西宁市9900


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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