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3月1日起 淄博开发商们请注意了

来源:房天下 2018-02-02 00:30:00

[摘要] 我市出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投诉处理机制。

我市出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投诉处理机制。今后,我市将安排专人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通信地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保持投诉处理渠道畅通。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责任方存在严重问题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记录不良行为、媒体曝光;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商品房购房合同里要明确“保修期”

 新办法要求,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设立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办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事项。凡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均属投诉范围。

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施工企业对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销售的商品房的保修期,自商品房交付购房人之日起计算,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9种情况不属质量投诉受理范围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9种情况不属于质量投诉受理范围,请市民看仔细。这些情况包括

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备案的;工程超过保修期的;

已进入仲裁或者司法程序的;

因用户装修改造、使用不当等因素造成的质量缺陷;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投诉处理完毕,投诉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投诉的;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投诉人以经济赔偿作为投诉处理前提条件,导致无法维修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处理的情形

质量投诉时,投诉人应出示身份证明,阐明投诉理由、投诉目的、请求处理事项,并提供工程质量缺陷的证据。投诉人应提供能证明其产权关系的有效文件,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等。

一般质量缺陷投诉15日内处理完

投诉处理机构将根据投诉的不同情况,分别实施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理投诉工作。简易程序适用于不涉及结构安全的一般质量缺陷的投诉,处理时限为15日。一般程序适用于其它质量投诉,处理时限为30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日。投诉处理机构应在处理时限内予以答复,确因情况复杂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

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质量缺陷多种原因谁的责任谁承担

现房屋质量缺陷的原因有多种,办法也分别明确了保修义务和责任。在保修义务和保修经济责任的承担方面,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经济责任。因设计方面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由建设单位先委托施工单位维修,并支付保修费用,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合同向设计单位索赔。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质量缺陷的,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因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管理失误造成质量缺陷的,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属监理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向监理单位索赔。

严重质量问题通报约谈“曝光重罚”

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责任方存在以下情形:对同一年度内开发(建设)单位的开发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所经营管理的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引发多次投诉、上访;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工作推诿扯皮、不依法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所投诉质量问题;对质量投诉处理不力,造成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等现象;质量责任方存在情节严重的其它情形等,将给予通报批评、约谈、记录不良行为、媒体曝光;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00
大家都在看
    相关推荐

    帮你找房

    • 不限
      • 张店区
      • 桓台
      • 临淄
      • 淄川
      • 周村
      • 博山
      • 高青
      • 沂源
      • 高新区
      • 淄博新区
    • 不限
      • 50万以下
      • 50-80万
      • 80-100万
      • 100-150万
      • 200万以上
    • 我已经看过并同意《房天下服务协议》《房天下隐私权政策》
    相关知识
    免责声明:本站楼盘信息旨在为用户提供更多信息的无偿服务,信息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请谨慎核查。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